针对亏损公司,现行“游戏规则”按不同情况向投资者提示风险。手段之一是在股票简称中冠以ST或PT。ST适用于连亏两年公司或最近1个会计年度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(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)的公司;PT适用于连亏三年的公司。今年中期财务报表已公布的公司中,有90家出现亏损,估计占两市公司的比例约为10.1%。随着近年来亏损公司比例有所上升,现行“游戏规则”的局限性也开始有所显现。
一、以连续亏损的会计年度作为风险提示,可能会有所失真。会计年度是一时间概念,并无其他含义。从这一概念出发,可能会引发两个问题:首先,对财务状况恶化程度未必有准确的揭示。甲乙两公司第一年每股净资产都是2元;第二年,甲公司每股亏损0.01元,乙公司每股盈利0.01元;第三年,甲公司每股又亏0.01元,乙公司每股亏损1元。按现行“游戏规则”,甲公司必须ST,乙公司可不作风险提示。一般说来,乙公司财务上的异常状况要甚于甲公司。其次,有利于亏损公司规避政策。从理论上看,只要间断亏损,即可不被ST或PT。从亏损公司的实际情况看,个别公司已在采用“间断”亏损的做法。今年中期,曾扭亏为盈公司中有14家走上回头路,重新告亏。
二、以会计年度出现财务异常状况为标准,存在一定的滞后性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每年有两次。中期报告出现财务异常状况,现行“游戏规则”是不予处理的。中福实业今年中期每股亏损0.45元,每股净资产仅剩0.66元,远低于面值。但因不属会计年度出现财务异常状况,公司股票无须ST。中福实业于今年8月28日公布中报。从理论上看,下次公布定期报告也可以是明年4月30日,如果提出申请,更可延期至明年6月30日。这期间,股票交易可能要历时8个月上下。
针对现行“游戏规则”,笔者认为,有两个方面可予完善。一、资不抵债公司可冠以PT。资不抵债公司离破产清算仅一步之遥。一旦破产清算完毕,公司不复存在,股票又有何用?ST公司直接破产清算,其风险提示的力度是不够的。笔者并不希望资不抵债公司立即出现破产。但从法律上看,是存在这种可能的。既然有这种可能,我们就应有相应的提示。目前,郑州百文、深中浩、商业网点、白云山、石劝业等资不抵债公司仅冠以ST,万一出现意外,恐怕连PT都来不及。二、提升净资产在财务异常状况中的作用。一般说来,利润操纵要较净资产操纵更容易些。以微利间断亏损,不算什么高难度动作,但要提高公司净资产值,却非易事。资不抵债公司的形成,即缘于此。因此,可考虑在定期报告显示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时,即予ST,以便及时引起投资者的警觉。